为落实河北省“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武安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按照河北省质监局文件要求,武安市质监局从今年7月开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全市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在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查《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在企业的执行情况。
据悉,此次检查到目前为止,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执法车辆28辆次,检查重点用能单位33家。对个别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不到规定要求、少数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较低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通过检查,填写《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检查情况报告表》32份(1家企业停产),更新完善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档案,为进一步推进武安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工作打下基础。(杨福顺孔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