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通知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2年复混肥料、磷肥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2012年第163号公告)

2012-10-29 10:56: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2年第163号

质检总局关于2012年复混肥料、磷肥

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012年5月至9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复混肥料、磷肥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抽查主要依据GB 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21633-2008《掺混肥料(BB肥)》、GB 20413-2006《过磷酸钙》、GB20412-2006《钙镁磷肥》以及GB18382-200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复混肥料产品的总养分、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氧化钾、水分(掺混肥料测试项目)、粒度以及氯离子(掺混肥料标示含氯、复混肥料和复合肥料标示含氯或高氯时不测此项目)等8个项目;对过磷酸钙产品的有效磷百分率、游离酸、水分以及粒度(颗粒状过磷酸钙)等4个项目;对钙镁磷肥中有效五氧化二磷、水分、细度3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广东、广西、贵州、甘肃、安徽、宁夏以及新疆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61家企业生产的1394批次复混肥料产品和287家企业生产的299批次磷肥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其中,复混肥料产品合格1222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7.7%;磷肥产品合格282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4.3%。

   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涉及养分含量、氯离子等非养分指标以及包装标识。养分含量指标不合格情况为:复混肥料中有29批次产品总养分不合格,7批次产品有效五氧化二磷不合格,12批次产品氧化钾不合格,23批次产品总氮不合格,1批次产品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不合格;磷肥产品中有4批次产品有效磷不合格。氯离子等非养分指标不合格情况为:复混肥料中有15批次产品氯离子不合格,3批次产品粒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水分(掺混肥料测试项目)不合格;磷肥中有8批次产品水分不合格,1批次产品细度(钙镁磷肥测试项目)不合格。包装标识不合格情况为:有139批次复混肥料和6批次磷肥产品包装标识不合格。

   国家质检总局已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复混肥料、磷肥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2012年复混肥料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2.2012年磷肥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2年10月25日

    附件1.xls

    附件2.xls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