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认定人员名单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4]115号
关于公布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认定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总政干部部、总后基建营房部、总装综合计划部,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人事部门:
根据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有关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对申请认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人员材料进行了初审,经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对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孙书英等3973人通过认定,取得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现予以公布。
人事部办公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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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八日
通知原件和认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名单(39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