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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2-03-08 17:56: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2年第31号公告)

    2012年第31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市场采购

   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为规范市场采购对外贸易秩序,提升市场采购出口商品质量,我局制定了《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在北京、浙江、广东、新疆4省(市、区)试行。

    特此公告。

    附件:《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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