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贸易警示>>

2011年第36周欧盟食品及饲料信息通报

2011-09-14 15:08: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根据欧盟法规(EC)178/2002的规定,在欧盟国家建立了食品安全通报体系。为帮助中国企业了解进入欧盟的产品不安全事件,我们将及时刊发涉及中国产品出口的预警信息。本栏目信息选自欧盟官方网站(http://ec.europa.eu),由青岛中安信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中文翻译。了解信息详情,请拨打业务咨询电话:0532-85718995,电子信箱:market@ansense.com

    请尊重版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编者

2011年第36周欧盟食品及饲料信息通报(09.05-09.11)

   2011年第36周,欧盟发布食品及饲料通报信息共63条,其中涉及中国(包括香港、台湾)的共有8条。现编辑翻译如下:

日期

通报号

产品

类型

通报

类型

通报

基础

通报

国家

来源

通报原因

分销国家

/地区

采取措施/

分销状况

鱼类和鱼类制品

09/09/2011

2011.1236

食品

通报关注

禁止入境-托运扣押

立陶宛

中国

来自中国的冷冻鳕鱼(大头鳕)片发现受到寄生虫和(死的)异尖线虫的侵袭

 

销毁/未分销

07/09/2011

2011.BUO

食品

禁止入境

禁止入境-托运扣押

瑞典

中国

来自中国的冷冻大青鳕腰肉温度控制状况糟糕

 

重新派遣/未分销

09/09/2011

2011.BUU

食品

禁止入境

禁止入境-托运扣押

挪威

中国

来自中国的冷冻整条罗非鱼和冷冻罗非鱼片温度控制状况糟糕

 

销毁/未分销

水果和蔬菜

09/09/2011

2011.1233

食品

通报关注

市场官方控制

波兰

中国

来自中国的杏干中发现亚硫酸盐含量超标(>4000 mg/kg - ppm)

波兰

重新派遣或销毁/未分销

干果、坚果制品和种子

09/09/2011

2011.1234

食品

跟踪通报

市场官方控制

徳国

中国

来自中国的松子仁引致味觉障碍

徳国

重新派遣/未分销

06/09/2011

2011.BUE

食品

禁止入境

禁止入境-托运扣押

徳国

中国

来自中国的花生中发现含有黄曲霉毒素(B1 = 4.3; Tot. = 5.0 / B1 = ND; Tot. = ND µg/kg -ppb)

 

重新派遣/未分销

食品接触材料

06/09/2011

2011.1205

食品接触材料

跟踪通报

市场官方控制

捷克共和国

中国

来自中国的塑料奶瓶中发现有双酚A迁出(67.6µg/kg - ppb)

 

销毁/限在通告国销售

 

09/09/2011

2011.1230

食品接触材料

通报关注

市场官方控制

法国

中国

来自中国的黑色尼龙漏勺中有初级芳香胺迁出(苯胺: 0.03 mg/kg and 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0.66 mg/kg)

 

/尚未获得分销信息

 

 

 

201135周新增的通报如下(截止2011914: 

 

日期

通报号

产品

类型

通报

类型

通报

基础

通报

国家

来源

通报原因

分销国家

/地区

采取措施/

分销状况

干果、坚果制品和种子

02/09/2011

2011.BTU

食品

禁止入境

禁止入境-托运扣押

西班牙

中国

来自中国的带壳花生中发现含有黄曲霉毒素(B1 = 16.46; Tot. = 21.10 / B1 = 66.24; Tot. = 80.29µg/kg - ppb)

 

物理或化学处理/未分销

食品接触材料

02/09/2011

2011.1187

食品接触材料

通报关注

市场官方控制

捷克共和国

中国

来自中国的带玫瑰装饰的密胺碗具中有甲醛迁出(60; 60; 66 mg/kg - ppm)

捷克共和国

撤出市场/限在通告国销售

 

02/09/2011

2011.1196

食品接触材料

通报关注

市场官方控制

波兰

中国

来自中国的带花装饰的玻璃杯中有镉迁出(0.556;0.398; 0.491; 0.738 mg/item) 和铅迁出(4.77;3.94;4.26; 6.84 mg/item)

波兰

销毁/未分销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