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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兴市(区、县)活动有哪些主要措施?

2011-07-07 14:47: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一)采取综合措施,推动质量兴市(区、县)工作落到实处

   (1)召开质量兴市(区、县)工作联席会议,定期、不定期研究分析质量形势,制定政策措施,解决质量提升问题。

   (2)人大、政协、监察等有关单位对各部门、乡镇或街道的质量兴市(区、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责任落实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

   (3)对开展质量兴市(区、县)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

   (4)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树立质量法制观念,营造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5)质量兴市(区、县)活动专项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二)采取措施,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发展质量

    (1)积极调整农产品结构和农业结构,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

    (2)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措施到位。

    (3)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

   (4)积极开展有机产品、HACCP、良好农业规范(GAP)、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5)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6)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以及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管。

   (7)种植养殖基地、标准化示范区(场)限制使用农药兽药,杜绝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等高毒农药。

    (三)加强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1)建立市(区、县)政府负总责,形成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

   (2)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都取得相应资质。所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均进行岗前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持证上岗。

    (3)市场、超市全部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4)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5)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全部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6)食堂和县级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要求。

   (7)县级以上城市定点屠宰率100%。县级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8)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

   (9)出口食品特别是水产品原料基地全部按照“公司+基地+标准化”模式进行管理,符合备案要求。

    (10)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等全部退货或销毁。

    (四)加强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1)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药品生产企业符合国家政策。

    (2)严厉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

    (3)药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

    (五)严格监管,确保特种设备质量安全

    (1)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2)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特种设备的动态监管。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较大以上事故全部结案。

    (4)建立特种设备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

   (六)加快结构调整,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标准、计量和认证工作,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1)加快推进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调整。

    (2)推动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步伐,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3)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条件的建立技术中心。

    (4)推动企业加强全员培训,提高员工质量责任意识和素质。

    (5)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6)推动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设备。

    (7)积极推动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8)推动所有企业建立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9)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0)推动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1)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2)积极推动企业贯彻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

    (13)推动企业加强计量检测体系建设。

    (14)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到90%以上。

    (15)建立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注册制度,基本消灭辖区内无标生产。

    (16)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

    (17)推动辖区内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使用采标标志。

    (18)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

    (七)加强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监管

   (1)严格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食品添加剂及化妆品市场准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管理以及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的备案制度、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制度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的备案制度。加大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不合格以及无证非法生产等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2)加强对辖区内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监督抽查和后处理。

    (3)重点产品和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都建立了企业质量档案。

   (4)建立了以产品和服务质量记录为主要内容的质量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

    (八)打击假冒伪劣,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

    (1)开展农药、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以及消费类产品专项打假活动,净化市场环境。

    (2)开展食品、建材、装饰装修材料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治理行业性质量问题。

    (3)开展打假治劣区域整治专项行动,净化市场环境。

   (4)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购物放心一条街”和“商业服务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建设。

    (5)建立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理机制。

    (6)政府支持各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存在限制和阻碍执法检查的地方保护主义。

    (九)实施名牌战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1)政府制定了符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对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保护。

    (3)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

    (十)提高检测水平

   政府投入足够的财力,加强质量检验机构和计量检测机构的建设。检验机构取得相关资质,保证检验检测能力满足当地经济发展需要。

    (十一)提高工程质量

    推动工程建设真正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十二)推行服务业标准化,提升服务质量

    (1)建立满足本地区服务业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制定相关服务标准。

    (2)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促进服务业标准有效实施。

    (3)创建服务业标准化品牌,提升服务业档次。

    ——摘自《质检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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