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合格项分为一般不符合项和严重不符合项。遇成品不合格、安全卫生项目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过程监督检验中发现可能导致产品严重不合格的隐患3种情况判为严重不符合项。其余为一般不符合项。
(2)处理。对检查中发现1个严重不符合项或其他严重问题,或出现5个以上一般不符合项影响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降为加严周期,直至取消企业实施过程监督检验资格。连续3~5次加严周期合格转为正常周期。取消其过程监督检验资格的企业在3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摘自《质检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
(1)不合格项分为一般不符合项和严重不符合项。遇成品不合格、安全卫生项目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过程监督检验中发现可能导致产品严重不合格的隐患3种情况判为严重不符合项。其余为一般不符合项。
(2)处理。对检查中发现1个严重不符合项或其他严重问题,或出现5个以上一般不符合项影响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降为加严周期,直至取消企业实施过程监督检验资格。连续3~5次加严周期合格转为正常周期。取消其过程监督检验资格的企业在3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摘自《质检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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