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程序文书,是指国家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接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组织,在进行国家或者社会事务的管理活动中,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件。行政执法文书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行政执法文书是一种法律文件,即具有法律效力或者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二是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权,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所适用的文件;三是制作行政执法文书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有关组织。行政执法文书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执法文书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工具。行政机关在实施国家所授予的行政执法权时,是通过行政执法文书表明管理者执行法律的意思的;二是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诉讼的有利证据。一方面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相对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另一方面也是行政机关进行答辩的有利证据。
——摘自《质检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