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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怎样规定的?

2011-07-05 15:32: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一是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二是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即综合执法),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三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即授权执法);四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规定权限范围内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即委托执法)。

    ——摘自《质检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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