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制度的组织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与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制度相关的文件规定并组织实施;制定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队伍建设规划;统一制定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培训大纲、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组织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制度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培训、考试工作,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颁发全国统一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资格证书,佩带统一规定的胸牌上岗,并定期将制度实施情况报国家质检总局。
市(地)级、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岗位培训和轮训工作,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进行聘用及日常管理,并定期将聘用和管理情况报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②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的工作职责与资质条件
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6项基本制度的落实和对食品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宣传食品安全法规和业务知识,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的工作质量,应规定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的资质条件。
③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的培训和考试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培训和考试工作,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加强培训和考评,主要内容包括聘用前培训、年度岗位培训及岗位轮训。
④工作要求
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制度,是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执法能力以及为经济健康发展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培养和造就一支能适应新形势下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队伍,保证安全监督员制度的有效实施。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制度落实好、实施好。
——摘自《质检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