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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认证认可事业的发展取得了哪些成就?

2011-06-29 09:36: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总体来看,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国家认监委成立以来的不断实践和探索,我国认证认可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不仅对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也形成了具有我国特点、基本适合我国国情的认证认可制度。一个既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要求相适应、也符合我国国情特点和发展阶段的认证认可活动和工作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并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1.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认证认可通过维护经济秩序、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企业和产业的竞争力,有力地促进了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有关的抽样调查研究,分别有49.1%的服务业企业、43.9%的建筑业企业和58.5%的制造业企业认为管理体系认证对企业的自主创新有较大和很大的作用,有59.4%的制造业企业认为产品认证对企业的自主创新有较大和很大的作用;“十五”期间国家监督抽查上海产品的平均合格率为80.6%,其中认证企业的产品合格率为92.06%,未认证企业的产品合格率仅为79.14%,明显低于认证企业的合格率;从各行业来看,包装产品、电工器材及电力设备、电子元器件及产品、纺织原料及纺织针织品、食品、橡胶制品、仪器仪表等分类产品中,通过认证的企业产品合格率明显高出未通过认证的企业产品合格率;通过对服务类企业、建筑类企业、机械及设备企业、电子信息企业及其他制造业企业(共704家)的调查,认证对企业效益的直接贡献达到3.89%;在以广东省为典型案例的研究中,上海课题组通过符合矩阵法,测算出认证对于广东省国民经济的直接贡献率约为0.65%。

   认证认可为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了贡献。通过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力地保证了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的质量,减少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通过开展包括有机产品、无公害产品、饲料产品、绿色产品等自愿性产品认证,大大提高了国家粮食和食品的安全程度;通过开展包括可再生能源、节能产品、节水产品、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等认证工作,促进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和安全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社会责任等服务和体系,有助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保障食品安全和生命健康安全、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在认可方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全方位开展各项认可活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服务。广泛开展了认证机构认可,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产品认证机构认可、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和人员认证机构认可。CNAS认可的实验室基本覆盖社会经济发展所涉及的全部领域,包括生物、化学、机械、电气、动植物检疫等17个领域。经认可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为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提供基础性的检测、校准服务,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健康安全,以及环境保护、动植物安全及社会公共安全提供基础保障。

   认证认可既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同时也促进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认证认可有效地促进了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通过将一些行政审批转化为质量认证,有效地简化了企业生产的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制度,统一了我国进出口产品和国内产品的认证制度,提高了我国对外开放的透明度;通过采用国际通行的认证认可形式,降低国际贸易壁垒,促进了我国产品的出口;通过加强在认证认可国际组织的活动以及积极参与国际互认,有效提高了我国认证认可在国际上的地位,并扩大了我国的对外开放。

    2.认证认可法规体系基本形成

   《认证认可条例》是一部全面地、系统地规范认证认可领域活动的行政法规,是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全局性和根本性的法律规范,《认证认可条例》设定了较为科学和严格的认证认可基本制度以及行为规范,明确界定了参与认证认可活动各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认证认可条例》为核心,在认可管理、认证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专项管理和执法管理6个方面制定了相应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基本构建了认证认可法规体系,认证认可工作已经基本有法可依。例如: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实施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根据《认证认可条例》、《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及《饲料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实施了农产品认证制度;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和《国家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了国家统一的认可制度;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和《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制度等。

   截至2008年10月,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已制定并发布认证认可部门规章13件、认证认可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同时,国家在26部法律法规中设定了认证认可的相关制度。

    3.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认证认可制度布局

   根据国际认证的发展特点和我国政府的入世承诺,我国设立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相结合的认证制度体系。

   在强制性产品认证方面,国家质检总局于2001年12月3日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制定了47份列入目录内的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对19大类、132种涉及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实施了内外一致的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CC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不断完善,产品目录适时调整,涉及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微机、冰箱、彩电、洗衣机、摩托车、玩具、装饰材料以及无线局域网产品等。

   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成效显著,涉及的产品领域不断扩大,包括:电子电器及部件类、医疗器械类、玩具、建材、家具、铁路产品、纺织品及鞋、汽车零部件、饮品、机械、化工产品、体育用品、中文字符及软件、燃气具以及农产品、食品等。

   自2000年以来,我国在更广泛的领域建立并实施了认证制度。在农业领域,主要有饲料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HACCP认证、绿色市场认证、食品质量认证——酒类等;在林业领域,主要有花卉认证、森林认证等;在工业、服务业及其他相关领域,主要有体育用品认证、健身器材产品认证、体育场所服务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建筑产品及住宅部品认证、无限局域网产品认证、安全饮品认证、文教用品认证、信息安全认证、软件过程能力及成熟度认证、节水认证等。

   目前,我国开展的管理体系认证主要有ISO9001(包括TL9000、QS9000)、ISO14001、ISO22000、ISO27001、ISO13485、ISO27001等。除涉及生产、加工、服务企业外,各级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也导入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如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地方市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税务部门等,甚至一些村委会也导入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经济开发区、高科技园区等则导入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以增强社会(顾客)满意度,提升组织的管理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党建工作正在探索运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开创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结合中国认证认可事业发展的需要,建立了统一的认可制度,即只建立一套认可体系,按照集中统一的目标,整合资源,设立惟一的国家专业认可机构,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认证机构认可、实验室认可和检查机构认可制度,为我国认证的国际互认奠定了国家层面的组织基础。

    4.构建了相对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

   2001年,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并以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依托,构建了省、市、县和口岸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体制,从而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认证认可行政监管体系。

   作为认证认可行业的自律组织,认证认可协会服务、教育、监督、管理和约束会员机构及从业人员,在政府与会员之间发挥桥梁、纽带和服务作用,加强行业诚信,恪守职业道德,完善自律机制,协调行业关系,提供行业服务。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作为中国惟一合法的认可机构,在整合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集中统一的国家认可制度,负责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认可工作。

   中国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和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国家的认证认可活动,结合中国政府部门的职责划分以及认证认可的技术专业性,建立了由22个成员单位组成的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现已成为部门之间交流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的“寻求共识、寻求最佳办法和方案的平台”。通过部际联席会议的方式,各有关部门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可,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产品、饲料、绿色市场、良好农业规范、口腔用品等认证认可,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实验室认可和联合开展整顿规范认证市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由国家立法、政府主管部门(包括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方检验检疫局)监督执法、认可机构能力技术约束、行业组织自律和社会监督的认证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5.认证机构不断发展壮大

   截至2008年底,经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171家,认证培训机构39家,认证咨询机构411家;批准各类认证人员33831人,其中审核员4563人,再注册审核员7281人,产品认证检查员456人,再注册产品认证检查员2424人,各类审核员、检查员年度确认19107人。获得国家认可机构认可资质的认证机构122家、实验室3478家(检测实验室2987家、校准实验室491家)、检查机构122家。颁发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24300张,授权国家质检中心376家。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242444张,各类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57866张,各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95914张。中国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总数和获得认证的各类组织总数居世界第一位。

   认证机构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一批管理规范、有实力、有影响的机构,认证机构的独立性逐步增强,认证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不断提升。

    6.认证认可国际合作和国际互认领域不断扩展

   中国的认证认可事业是在国际合作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目前,国家认监委代表中国广泛地参与了国际或者区域性认证认可/合格评定组织的活动,如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年会、PASC会议,组团参加IEC会议及IEC/CB、IEC/CAB、IECEE、IECEx等组织的会议;积极推进认证认可工作的国际双、多边合作和国际互认,截至2008年,我国参与了20个认证认可国际和区域组织的活动,其中已经加入的检测、认证互认体系7个,认可互认多边体系4个;国家认监委与24个国家和地区的34个政府及有关认证认可机构签署了61份合作协议文件,并与欧、美、日、俄等42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和相关认证认可机构建立了长效磋商机制;2008年4月7日,我国在自贸区合作中达成了第一个认证认可领域的互认协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关于电子电器产品及部件合格评定的合作协定》,2008年10月1日正式生效。我国在认证认可国际领域的地位日渐提升。

   综上所述,认证认可的本质和功能及其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所彰显的业绩,表明认证认可在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保障作用。认证认可工作必将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摘自《质检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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