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和1972年,英国先后成立了国家校准服务局(BCS)和全国测试实验室认可体系(NATLAS),分别为校准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提供认可服务。这两个组织后来于1985年合并成为国家测量认可服务机构(NAMAS)。1982年,英国政府发表《质量白皮书》,该白皮书检讨了英国产品在国际市场声誉下降、市场份额越来越小的原因之后,提出了许多具体的解决问题的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建立国家认可制,对在英国从事认证的机构进行国家认可,认可的准则采用ISO/IEC指南以及英国的补充要求。1985年,在英国贸工部的授权下,由英国标准化协会(BSI)等16个来自政府部门、工业联合会、商会等单位组成了英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组织(NACCB),与此相对应的还将它的校准实验室认可组织和检测实验室认可组织合并成为英国测试实验室国家认可组织(NAMAS),形成了国家认可机构和认可体制。1995年5月,为进一步适应国际要求,又将NACCB与NAMAS合并,成立了英国皇家认可组织(UKAS)。
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西兰、丹麦、瑞典、美国、印度尼西亚和法国6个国家建立了各自的综合性实验室认可体系,其他一些国家也开始建立其类似的国家实验室认可体系。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实验室认可体系发展迅速。截至1998年,全世界已经有3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国家实验室认可体系。如加拿大的BBC(标准理事会)、新西兰的TELAMAS(新西兰实验室国家认可组织)、越南的VILAS(越南实验室认可委员会)、新加坡的SINGLAS(新加坡实验室认可机构)、法国的COFRAC(法国实验室认可体系)、芬兰的FINAS(芬兰实验室认可服务机构)、韩国的KOLAS(韩国实验室认可体系)等都是负责本国实验室统一认可的机构。于是,国际上的实验室认可活动也由论坛性质过渡到正式的国际组织,例如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大会于1996年过渡到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
世界各国的实验室认可机构和组织一般都是经过国家立法机构或政府授权的独立机构,其成员单位通常包括与实验室认可有关的政府部门、工业部门、学术机构、消费者团体、专家等。大多数认可机构为独立的民间机构,但也有一些认可机构是官方机构,即隶属于政府部门的,如日本的JNLA。认证认可一般遵循自愿原则。但是在一些国家,政府规定从事某些主要检验工作的实验室必须经过认可后方可开展工作,如在澳大利亚,政府要求从事建筑材料、环境保护等方面测试的实验室必须经过NATA的认可。认可机构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行业性的,有些认可机构只从事某个特定技术领域的实验室认可,如美国ICBO的认可活动仅限于建筑行业。有些认可机构只认可检验实验室,不进行校准实验室的认可。有些国家存在多个认可组织,分别承担不同领域或相关领域的实验室认可,如美国就有3个实验室认可机构(AZLA、NVLAP、ICBO),日本也存在类似情况。
自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起,各国纷纷建立本国的国家认可制度,成立了本国的国家认可机构。如美国的RAB、荷兰的RvA、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两国成立了联合认可机构JAS-ANZ、日本的JAB等,这些国家的认可机构均在认证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摘自《质检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