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JJG1021—1990)。2001年国家颁布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在同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废止原评审准则JJG1021—1990。2006年国家颁布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同时废止2001年版评审准则。目前,计量认证所遵循的评价体系基本上与国外类同,其基本内容是与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实验室认可准则一致,同时补充了我国计量法制管理的规定内容。申请计量认证单位必须满足《准则》的要求,方能通过评审,取得认证标志,对外开展检测工作。
——摘自《质检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