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行检验检疫证单的更改,先按要求填写更改申请单,申明更改的原因,按照原检验检疫证单的情况和要求更改内容。必要时,应提供国外客户的相关函电。在更改申请单不足以说明相关更改理由的情况下,申请人还应以报告的形式将更改的原因加以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在报检后需要撤销报检的,要提供相关的依据,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核批准,可办理撤销报检手续,同时应填写更改申请单,说明撤销报检的理由,在申请单上加盖单位公章。
更改证书在检验检疫证书签发后,报检人要求更改证单内容的,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改手续。报检人申请更改证单时,应将原证书退回,填写《更改申请单》,书面说明更改原因及要求,并附有关函电等证明单据。品名、数(重)量、检验检疫结果、包装、发货人、收货人等重要项目更改后与合同、信用证不符的,或者更改后与输出、输入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均不能更改。
——摘自《企业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