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与贸易伙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协定不断签署,自由贸易区不断建成。为了方便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法检目录》),定期更新计算机系统中的检验检疫监管条件。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法定检验检疫物品都列入上述目录中,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而定。法定检验检疫商品中成套设备没有专门商品编码,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业务文件进行确定。
从广义上来说,并不是所有的法定检验进出口商品都由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检验。例如,进出口药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各地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专门检验机构负责;进出口船舶的检验由交通部门的船舶检验所负责。
——摘自《企业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