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通常简称“检验检疫”,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检验检疫报检与通关业务的核心内容是与之有关的检验检疫法规和部门规章。报检,是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的行为。检验检疫通关,是指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对象获得检验检疫机构放行的过程。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1)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保证进出口商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顺利发展。
(2)对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包括其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的检疫和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动植物的病菌、害虫、杂草种子及其他有害生物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保护本国农、林、渔、牧业生产和国际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健康。
(3)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实施国境卫生检疫和口岸卫生监督,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保护人类健康。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管机关是国家质检总局,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摘自《企业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