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计量单位在使用中常常出现单位符号书写错误或应用错误的情况。我们列举了一部分容易出现书写错误或应用错误的部分单位符号,以及已废除的部分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之间的换算关系(见表3-1)。
表3-1 常用计量单位使用中的常见错误及部分废除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
续表
考虑我国的国情和国外血压计量单位的使用情况,1998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共同发布了文件,通知在临床病历、体检报告、诊断证明、医疗记录等非出版物及国际交流、国外学术期刊等,可任意选用kPa或mmHg作为血压计量单位;在出版物及血压计(表)使用说明书中可使用kPa或mmHg,如果使用mmHg应明确mmHg和kPa换算关系。但在血压计(表)等计量器具铭牌按JJG270—1995《血压计和血压表》检定规程中有关规定可以采用“双标尺”,即kPa与mmHg两种计量单位允许同时使用。
——摘自《企业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