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必要时,应当对设备、场地、资料进行封存,专人看管。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负责移动的单位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现场制作视听资料。
事故调查期间,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事故相关设备、转移或者毁灭相关资料、破坏事故现场。
——摘自《领导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