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包括3项具体制度:
一是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生产许可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许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食品。这就从生产条件上保证了企业能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
二是对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行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
三是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摘自《领导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