絮用纤维制品是一种使用量大、使用领域广、直接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产品。为加强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打击伪劣絮用纤维制品制售行为,提高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维护絮用纤维制品交易各方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6年6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第89号令予以公布,并于当年9月1日施行。《办法》共5章41条,主要包括总则、质量义务、质量监督、罚则、附则5部分内容。《办法》建立了进货验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区域场所整治制度、出厂检验合格制度、质量诚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摘自《领导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