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通辽市工商局通过12315综合执法平台监测到市场内调味料销售秩序出现异常。1小时以内,召开了局长办公会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市工商系统立即行动起来,严防不合格调味料流入市场。
一是加强执法合力,严防劣质盐流入食盐市场。全市各级工商立即与盐业管理部门联合行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市场巡查监管力度,重点是超市、城乡综合性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地区。对于违反相关规定,销售不合食盐等假冒伪劣调味料的非法经营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严禁不符合食用盐卫生标准的原盐和加工盐、工业废盐、工业副产品、劣质畜牧盐等非食用盐进入食盐市场。重点防范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进入碘缺乏乡镇的食盐市场。对进入食盐市场的非食用盐,进入碘缺乏乡镇的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一经发现,要立即查封,并追根溯源,严肃处理。
二是把好食盐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各级工商机关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取缔非法经营行为。在食盐流通环节,进一步完善食盐准入制度,各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经营台帐和不合格食盐退市制度。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工商机关在专项行动整治中,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进一步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消费者协会的作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举报线索要认真调查,逐一核实。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警示社会,震慑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