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纤维检验是指专业纤检机构根据其职能和任务,为了实现对纤维质量的监督管理,为社会提供客观公正的数据服务,对纤维质量进行的检验。按检验任务和目的的不同,专业纤维检验的形式主要包括:监督检验、公证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和复核检验。在专业纤维检验中这5种检验形式具有特定含义,他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具有不同的任务和运作方式,构成了完整的专业纤维检验体系。下面从专业纤检的角度分别说明这5种检验形式的概念。
(1)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是指专业纤检机构作为国家对纤维质量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对用于商品交换的纤维进行监督检查,对被查纤维的质量进行评定和货、证核验的全过程。监督检验的证书作为交易双方结价的质量凭证,或者作为查处纤维质量违法行为的技术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监督检验是专业纤检机构履行对纤维质量监督管理行政职能的技术基础,体现了技术监督工作的特性,实施纤维质量监督检验的主体只能是专业纤检机构。我国专业纤检机构已经开展了对棉花、毛类纤维、绒类纤维、麻类纤维、茧丝和化学纤维的监督检验。
(2)公证检验
公证检验是指作为不涉及纤维交易双方经济利益、具有第三方公正性的专业纤检机构,依据法律规范的规定或用户的申请,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某种用于交易的纤维全部货批,进行质量、数量检验和出证的全过程。公证检验证书作为交易双方交接结价的质量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检验包括法定公证检验和非法定公证检验。
法定公证检验亦称强制性公证检验、国家检验或官方检验。非法定公证检验亦称自愿公证检验。
(3)委托检验
委托检验是指专业纤检机构根据司法机关、进出口商品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委托,对某种纤维的质量或某项技术指标进行的测试、检验或鉴定,给出检验证书或检验结果的全过程。它包括司法机关为认定犯罪事实、责任轻重而委托专业纤检机构进行的检验,检验证书作为证据,具有法律效力;也包括进出口商品管理机关为履行进出口商品把关职责,委托专业纤检机构对口岸进出口纤维进行的质量检验;还包括生产、科研单位为开发新产品,委托专业纤检机构对某种纤维新产品的技术指标进行的鉴定性检验等。
(4)仲裁检验
仲裁检验是指专业纤检机构根据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机关,以及纤维质量纠纷当事人的申请和要求,对纠纷标的的纤维质量进行的判定性检验。检验证书作为纤维质量纠纷裁定和处理的质量认定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由于纤维质量纠纷的仲裁检验是专业纤检机构的专职行为,所以为保证仲裁检验的有效性,必须履行申办程序,申请人必须有申请仲裁检验委托书,并对该纠纷标的纤维采取必要保全措施。专业纤检机构的仲裁检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纤维质量纠纷的重要技术保障。
(5)复核检验
复核检验(简称复检)是指交易者或用户对专业纤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检验结果有异议时,要求省级专业纤检机构或者国家纤维检验机构(即中国纤维检验局)对原检纤维质量进行的重新核检。复检采取最高纤检机构一复终检制。按有关技术规定,原验纤维货批灭失或已少于规定数量的(如棉花按规定不得少于原验货批数量90%),专业纤检机构有权不予复检。
复检制度是一种技术行政救济制度,其目的是建立专业纤检机构的内部制约机制,以保证专业纤检机构检验工作的准确、公正、有效,有利于及时纠正错误,维护当事人、用户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有关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摘自《领导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