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企业必须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企业必须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4)企业必须具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企业必须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摘自《领导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