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的范围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这里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的;二是产品是用于销售的。因此,不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产品,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所生产的初级农产品、狩猎品和原始矿产品等未经过加工、制作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产品;自产自用的产品,虽然经过加工、制作,但因不是用于销售,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产品。另外,建筑工程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法律规定的产品。
——摘自《领导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