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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彬:我国已初步建立质检法规体系

2011-01-17 12:33: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我国已初步建立质检法规体系

——法规司刘兆彬司长 2010-12-30

法规司刘兆彬司长介绍“十一五”期间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主持人】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这里是国家质检总局网上新闻发布厅。欢迎各位出席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的刘兆彬司长向大家介绍“十一五”期间质检法规建设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现在请刘兆彬司长先介绍一下“十一五”期间质检法规建设工作情况。

    【刘兆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欢迎诸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下面我先介绍一下“十一五”期间法规司的主要工作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初步建立了质检法规体系。“十一五”期间,质检总局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先后完成了《节约能源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6件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总局制修订发布了48件部门规章。《计量法》、《标准化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设备监理条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等7件法律法规,总局已完成修改稿的初稿,先后上报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法》配合人大财经委做立法调研,初步完成起草框架工作。

   地方立法同时也取得新进展。上海、浙江、广东、江苏、四川等省(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一大批涉及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认证认可及标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截至2010年底,各地已发布涉及质检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各百余件。目前,全国质检系统主要担负着8部法律、13件行政法规、近300件地方性法规以及200多件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行政执法工作。以质检法律、行政法规为主干,以部门规章为基础,以地方法规规章为补充的质检法规体系初步建立。

   第二,法制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2001年至今,分五批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95个,减幅接近70%。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发布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开展现行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废止部门规章12件、规范性文件636件。三是完善执法与案件审理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开展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试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开展“五查一交流”,广泛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等活动。各地还结合实际,创新电子执法监管、开门审案等执法、案审方式。五是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水平,通过出具意见书或者建议书的方式,及时提出改进工作、规范执法、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十一五”期间,全国质检系统行政诉讼案件约837起。其中,诉总局的行政诉讼案件有14起,迄今为止没有1起败诉。“十一五”期间,全国质检系统受理复议案件约1566起。其中,总局复议的案件91起,没有一起复议案件被国务院撤销。

   第三,执法把关、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升。法制工作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为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一是不断完善进出口商品监管制度,在严把国门安全,保护国家利益、促进外贸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积极开展职能界定、法律适用、建章立制等工作,推动了质检系统对产品质量实施安全监管;三是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案审制度,继续保持严厉打击涉及安全、健康、卫生、环保和反欺诈等商品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四是组织制定了有关法律意见,妥善应对了非典、禽流感、甲型流感、三鹿奶粉等一系列突发性事件。

   第四,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全系统围绕国家“五五”普法工作中心,以建设法治质检目标,一是注重制度建设。各级质检部门都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建立了法律学习、培训、考核、奖励等制度。二是注重创新载体。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平台,采取以案说法,举办法律征文、图片展,举办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三是注重实际效果。始终坚持三个结合:即将普法形式与普法重点对象相结合,将普法内容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结合,将普法过程与执法、服务过程相结合。通过普法,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职权法定、程序合法、权责统一的观念基本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得到加强,质检法治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得到普遍的提高。

   第五,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质检法制队伍已初步建立。全系统通过公务员招录、法制人员定期培训、岗位技能竞赛、业务水平考核等方式,狠抓质检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法制队伍总体素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与理论水平不断得到加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质检法制工作队伍已初步建立,为不断开创质检法制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刘兆彬】以上就是我今天发布的内容,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刘兆彬司长!下面开始提问。

   【中国质量报】刘司长,您好。我是《中国质量报》的记者。请问,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是什么?

   【刘兆彬】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设法治质检为目标,以事关质检依法行政全局的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健全质检法规体系、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强化依法行政保障机制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质检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质检事业科学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质检的目标。即适应质检事业发展需要的质检法规体系和制度基本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逐步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监督问责的权力运行机制基本形成,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

   【中国质检网】我是中国质检网的记者。请问,“十二五”期间,质检系统将如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检?

   【刘兆彬】“十二五”期间,质检系统将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全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三是健全质检法规体系,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五是增强矛盾化解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六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七是加强法治质检领导,保障法治质检建设。

   【中国国门时报】我是《中国国门时报》的记者。请问,“十二五”期间,如何完善质检法规体系?

   【刘兆彬】首先,科学规划立法项目。质检立法要体现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增强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总局要在保障质量安全、服务经济发展、推动节能减排、服务民生、强化技术保障以及规范工作程序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快部门规章制修订工作。

   其次,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质检立法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的工作机制,拓宽听取意见的渠道。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总局法律顾问委员会的作用,不断提高质检立法质量。总局和地方质检部门法制机构要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工作中发挥主导、协调作用,加强对质检立法工作前瞻性、战略性研究。要积极推进立法后评估制度。努力探索质检立法“立、改、废”有机结合的新机制。

   最后,做好立法协调工作。总局和地方质检部门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制定的与质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研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做好立法协调工作。要积极构建与人大法律工作部门、政府法制部门和各有关部门之间良好的工作联络机制和意见协商渠道,进一步加大意见反馈和协商工作力度。要建立质检立法工作信息通报机制,对于地方开展的与质检工作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要及时上报总局,实现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保证质检法制的统一。

   【消费指南】我是《消费指南》的记者,请问“十二五”期间,质检系统将如何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

   【刘兆彬】首先,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质检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其次,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各级质检部门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培养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总结交流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优秀干部。

   再次,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各级质检部门将严格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等工作。对拟任职的领导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并将考察结果作为是否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公务员录用考试,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最后,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各级质检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刘兆彬】谢谢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刘兆彬司长,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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