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具有自主性、竞争性、平等性、开放性和法制性。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环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中,采取有力措施,发挥重要作用,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
(1)为市场提供判定产品质量和商品计量是否合格的统一法定依据,以及提供经济主体之间在契约合同中约定质量要求的依据、标准和规范。
(2)要求生产者和经营者强制执行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国家安全、动植物生命与健康以及其他一些重要领域的强制性标准;要求生产企业在商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中标明商品所采用的标准;对生产者和经营者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
(3)对重要的工业产品发放生产许可证,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实施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和开业审查,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实行许可证制度。
(4)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制度,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标实不符、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缺斤短两的质量和计量违法行为。
(5)组织打击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查处大案要案,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6)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质量认证、公正检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和质量、标准化、计量信息等方面的服务。
——摘自《领导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