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必须要完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政府、监管部门、企业责任意识。完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就是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从落实3个方面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1)要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搞好综合协调,强化督察督办,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2)有关监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起统一、高效、权威的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机制。当然,各部门也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配合意识,既相对独立开展工作,又要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补位,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合力。
(3)强化企业法人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产品质量安全主体的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源头控制和内部管理,强化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诚实守信,积极履行和承担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摘自《领导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