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食品安全>>

山东监管部门称食品安全尚有三重矛盾待解

2010-09-25 12:59:14 中国新闻网

   日前在济南举行的“2010年全国质量月宣传活动”之山东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现场会上,山东质监部门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事件之所以偶有发生,是因为影响食品安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有待解决,企业须进一步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山东是我国食品大省,现生产有国家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下的全部28大类食品,拥有获证企业9400余家,数量居全国前列。山东省质监局局长丛大鸣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现场会上介绍说,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于,其一,生产企业多、从业人员多、食品品种多,但规模化经营的食品企业在行业中所占比例不高;其二,少数企业不能主动自觉落实《食品安全法》,又对监管人员提出的建台账、立程序、查记录等要求有所抵制;其三,个别食品生产企业违法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对待监管心存侥幸。上述问题存在,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概率和潜在风险依然较大,监管面临严峻形势。

   对此,山东质监、工商等部门相互配合,在生产加工和市场流通等多个环节探索完善监管机制。生产环节中,山东质监部门今年上半年对省内5837家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了797项不符合主体责任要求的违法行为。流通环节中,山东工商部门目前已将90%以上食品经营户信息数据录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一旦接到食品安全事件举报,可立即确定经销户数、具体位置和供货商情况。

   山东省质监、工商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近日共同表示,将配合联动并坚持源头治理,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焦国栋 袁军宝)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