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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核准晋中市怀仁荣欣酿造厂等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02号公告)

2010-09-17 16:15:4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0年第102号

关于核准晋中市怀仁荣欣酿造厂等

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晋中市怀仁荣欣酿造厂等有关企业(名单见附件)分别就山西老陈醋、通化山葡萄酒、吉林长白山人参、梅河大米、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油”、邳州白蒜、阳澄湖大闸蟹、松阳茶、霍邱柳编、烟台大樱桃、京山桥米、新晃黄牛肉、东陂腊味、龙泉驿水蜜桃共1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出的专用标志使用申请进行了审查。

   现经审查合格并予以注册登记,自公告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使用其申请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专用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102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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