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印度尼西亚开始对进口商品实施新的管理规定,要求所有进口食品或非食品类商品标签上必须用印尼语注明商品成分、副作用等内容。
据了解,该标签法规涵盖的产品主要包括家用电器产品、建筑材料、机动车材料、其它商品(如鞋类、皮革制品、玩具、服装等)。标签具体要求包括:必须使用印度尼西亚语,如果没有适当的印度尼西亚用语,也可使用阿拉伯数字和拉丁字母;所有涵盖的进口商品必须包含进口商名称和生产地址、原产国信息以及根据不同产品类型可能需要提供的附加信息(材料类型、使用和保养说明、警告标志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WTO研究院院长张汉林表示,由于印尼经济恢复进程缓慢,所以,此次采取标签管理模式,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内市场,以应对贸易自由化带来的挑战和压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后,我国出口印度尼西亚的产品出现大幅增长,1—8月,仅张家港就向印度尼西亚出口服装、面料、蒸发器等各类商品563批,货值近1.4亿美元。印度尼西亚该项法规实施后,势必对相关商品出口造成影响。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要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印度尼西亚新标签法规要求,抓紧对出口印度尼西亚相关商品的标签进行修正,将出口影响降至最低;企业在签订订单之前,应与客户充分沟通,及时向客户传递相关标签法规的修改信息,并提醒客户向印度尼西亚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报批手续,以免出口受阻。
(江苏张家港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