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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严查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问题

2010-08-23 17:29: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确保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杜绝液化石油气掺杂二甲醚问题,8月19日,青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召集全县6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召开液化石油气掺杂二甲醚问题专项整治会议,并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专项整治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6月份,青田县质监局立案查处了2起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充装掺杂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行为,责令这2家单位停止充装掺杂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充装过含有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和钢瓶由法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杜绝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充装掺杂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行为。青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召集全县6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召开液化石油气掺杂二甲醚问题专项整治会议。推动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落实了以下工作措施:一、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不充装掺杂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二、落实进货验收制度,对购进的液化石油气中是否含有二甲醚进行检测,对产品质量负责;三、建立购销台账,如实记录每一批液化石油气的进货来源、数量、销售渠道。下一步青田县质量技术监局将出台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开展执法检查,对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全面进行抽样检查,严厉查处掺杂掺假违法行为;二是对已查处充装掺杂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的充装单位,加大后续监管和巡查力度,督促其规范生产经营;三是建立充装掺杂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黑名单”制度,自9月1日起,一经查实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含量超过标准规定值的,一律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

    (青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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