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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出口装运前检验货物价格虚报问题应引起关注

2010-08-12 16:57: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青岛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出口埃及、申报货值为13282.62美元的货物进行装运前检验时,发现实际合同货值为41306.69美元,申报货值与实际货值严重不符。青岛局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及时制止了一起企图骗取检验检疫单证、逃漏进口国关税的行为。

   根据《关于对出口埃及工业产品开展装运前检验的通知》(国质检检函[2009]168)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埃及产品实施批批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核价和监装等内容。规定执行以来,青岛局发现两种不法行为:一是低报货物价格,试图逃避关税;二是高报货物价格,试图骗取我国出口退税。针对此情况,青岛局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一是仔细核对出口商品关税税率表,如果出口关税税率较高,则存在企业价格低报,逃漏出口关税的可能;如果出口退税税率较高,则存在企业价格高报,骗取出口退税的可能;二是及时关注埃及等非洲国家官方进口商品税率变化,如果该国此类商品进口税率较高,则存在低报价格,逃漏进口关税的可能;三是重点核查其外贸合同正本,及时发现企业是否存在价格虚报问题;四是通过多种渠道摸清各类商品价格,尽快建立输非产品价格电子信息库,作为检验检疫人员核价时的依据,提高核价工作效率。五是充分利用“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对出口企业进行严格管理,对存在价格虚报等不诚信行为的企业加大扣分力度,并在检验、核价、监装等各环节实施严密监管,从而有效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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