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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检验检疫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0-07-06 11:17: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共北京检验检疫局党组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下简称“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的全面展开和深化,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围绕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质检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国质检党组发〔2010〕6号),明确了加强和改进质检系统党建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质检总局党组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局党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我局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责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党的建设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检验检疫工作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承载着党赋予的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人民健康安全的重要使命。北京检验检疫局作为首都局,“位置特殊、地位重要、影响重大”,做好首都检验检疫工作,对于促进首善之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我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党的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党员干部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工作作风不断转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建局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局各级党组织在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北京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出色完成了各项检验检疫工作任务,特别是在抗击非典、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以及保障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深入开展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中,做出了突出贡献,较好地履行了保国安民的职责使命,彰显了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

   当前,我局正朝着“建铁军、树标杆、当好系统排头兵”,全力打造检验检疫“精品工程”,建设务实高效、清正廉洁、文明和谐政府机关的目标阔步迈进。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地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局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执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党员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个别党组织重业务、轻党建,对党建工作不能严抓善管,造成部分党员干部“业务大进步但政治思想掉队”的现象;个别党支部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重吸收、轻培养的倾向;个别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漂浮、精神状态不佳、廉政风险依然存在;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模式上尚嫌简单,不注重人性化和柔性化。这些问题虽不是主流,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而影响了首都检验检疫事业的发展。各级党组织必须正视上述问题和不足,按照四中全会提出的目标要求,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扎实工作,努力把我局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推进事业发展的坚强堡垒。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我局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为目标,以加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性锻炼和改进作风为重点,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促进北京检验检疫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提供坚实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大力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习的重要性,要自觉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的根本途径,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实际行动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战略任务落实好。

    (一)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

   要坚持理论学习与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相结合、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深入学习马列主义经典著述,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切实提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首都检验检疫事业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自觉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切实提高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

    (二)着力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是要继续强化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处以上干部为重点带动全局党员群众参与的学习格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组织党员学习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树立热爱学习、坚持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质检工作所需的各方面知识。积极推荐优秀党员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脱产学习。

   二是要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严格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好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中心组每季度要至少组织1次以上的集中学习,各成员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8小时;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务虚会,加强对首都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班子成员每年要认真组织分管或所在部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的督促、检查、考核,要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重要依据。

   三是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学习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包括学习计划、学习考勤、集体研讨、学习档案、专题调研、学习通报、学习考核和学习成果总结推广在内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学习考核制度,明确具体考核指标,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严格支部学习制度,各支部每年二月初以前要向局直属机关党委报告上年度学习情况和本年度学习计划;各支部每两个月要组织1次集体学习,党员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7小时。

   四是要创新学习形式,改善学习条件,扩大学习成果。要综合运用专题学习、集中讨论、辅导报告、调查研究、在线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要加大投入力度,配备必要的教育设施。要重视党建交流研讨工作,将机关文化网站建成推动全局党建工作的重要舆论阵地;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党建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营造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是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要引导党员干部紧贴检验检疫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紧贴思想工作实际,把政治理论学习与改造世界观结合起来,与解决干部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与促进首都检验检疫事业科学发展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按照完善知识结构、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的要求,广泛学习哲学、历史、市场经济、现代管理以及与检验检疫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业务知识水平。要紧密联系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工作大局,积极探索促进首都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新思路。

    三、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着力加强党内民主建设

   (一)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切实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要严格遵守《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切实保障和落实党员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利用我局网站积极推行党务公开,不断拓宽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渠道,坚持重要事项征求党员意见制度,营造浓厚的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氛围,广泛开展献计献策活动,形成反映实情、集中智慧的有效机制。要把机关党委换届工作作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健全完善党组成员、党委委员联系点制度,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要相信和依靠党员,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信任感、亲近感和归属感。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决策机制。一是每年要组织一次民主集中制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提高党员民主素质。二是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部署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三是要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对于重大问题要加强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干部意见和建议,重视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在决定重大项目安排和任免重要干部等工作中,逐步推行和完善票决制,防止以办公会、碰头会、个别征求意见、文件传批等方式决定重大问题,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局党组和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每年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会上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对比较集中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对民主生活会的总体情况和每位班子成员的表现进行测评。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组成员要参加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各支部每年要召开一次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要认真落实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制度,积极推广群众测评党员、党员测评支部、支部测评党组的“三测评”做法。

   (四)坚持讲团结、顾大局、促和谐。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珍惜、维护团结,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班子成员之间要做到合心、合力、合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做团结的表率,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积极主动地参与集体领导。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业务工作开展,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要与班子成员谈心1次,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谈心谈话要注重思想分析,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完善报告工作和督促检查机制,党组成员要定期向党组报告工作,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分管工作要自觉抓好落实。

   (五)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决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的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政治纪律,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指示,坚决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北京市委和本局党组的工作要求。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党章党史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党的大政方针和质检工作大局,深入了解世情、国情、党情、民情,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的贯彻落实。

    四、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锻造高素质检验检疫干部队伍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建设方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针,落实好《2009—201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扎实做好机关处室、分支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工作,形成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尤其是按照“党性强、作风正、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原则选好配强部门正职。按照中央“一个意见、三个办法”要求,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完善考察标准,优化考察办法,强化考察结果运用。要注重在实践中、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复杂问题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能力特别是开拓创新的能力。要格外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条件下埋头干事以及经过多岗位和关键岗位锻炼的干部。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端正选人用人导向。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对待群众态度等方面考察干部,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完善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做到科学规范提名程序,明确提名责任,把群众推荐、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个人推荐相结合,坚持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积极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的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处、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度;增加竞争职位,扩大竞争范围,严格工作程序,改进考试测评工作,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工作质量;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每年新提拔的处科级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占一定比例。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机制。加大重要岗位干部的交流,健全机关内部管理人、财、物和执纪、执法等重要岗位干部定期轮岗制度。积极探索局内干部跨部门交流轮岗的方式方法。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干部交流的保障工作。

   三是要进一步抓好年轻干部培养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与后备干部的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工作岗位锻炼,选调到上级机关挂职任职,落实培养锻炼措施。探索建立基层一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逐步建立上级机关从基层一线遴选干部的制度。到2015年,全局处级领导干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达到2/3以上。认真开展处、科级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工作,调整充实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库。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工作。坚持正面教育、强化预防的原则,坚持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要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力度,探索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从严要求、严格管理干部,对关键岗位干部实行重点管理;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认真抓好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的落实;综合运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考察考核情况等结果,加强对班子状况的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围绕“科技兴检”、“人才强检”战略实施,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百千人才工程”建设要求,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的综合环境,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培养选拔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站平台作用,培养造就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专家和质检拔尖人才,力争形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首都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

   (一)要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工范围内单位的基层党建工作。要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定期研究讨论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班子成员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每年向局党组书面报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要把抓党建工作的情况和成效纳入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行政业务工作考核一并进行,必要时可以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要加强与所在地党委和机关工委的沟通,建立起机关党建工作联系机制。

   (二)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规范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本着便于开展工作、便于组织活动、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处级机构,可以单独设置党支部;党员人数在3人以下的处级机构,可以联合设立党支部;设立离退休党支部。二是按规定及时做好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要认真落实党内选举制度,积极探索候选人提名方式创新,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提高选举的竞争性,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委员会成员直接选举范围;要充分尊重选举人意志,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行使选举权;要及时充实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副厅级以上设党组单位要配备机关党委副书记;副厅级以下的单位和部门,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由其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每年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任书记一律进行上岗前培训。三是要强化党员的管理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好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四是积极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要重视在业务骨干和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考察力度,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要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程序,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培训制、公示制、票决制、审查制、责任制等五项制度。此外,要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

   (三)要切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一是要以建设一流班子、打造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为目标,深入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创建活动。以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先进职工小家等创建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团结向上的和谐氛围。二是要改进和创新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要紧密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继续扎实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促和谐、促发展”活动。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便利化这一目标要求,结合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挥检验检疫政策、信息和科技优势,积极开展业务改革创新,进一步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切实促进经济发展。文明单位要建立农村共建联系点,通过开展科技下乡等活动支持新农村建设。要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党员主题实践活动,要安排好活动内容,选择好活动载体,使组织活动富有成效。三是以机关文化建设为平台,不断加强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大质检文化”的要求,结合做好质检文化课题相关研究工作,以打造“精品工程”理念为统领,围绕“建铁军、树标杆”这一目标要求,系统总结、归纳、提炼出我局长期把关服务中形成的,且为我局多数职工所认同和共同遵守的基本信念、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在此基础上制定我局机关文化建设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党、工、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全面开展机关文化建设活动。四是要充分利用北京市组工业务管理系统加强党员的动态管理。

   (四)要重视党务工作,切实发挥机关党委的职能作用。一是要关心党务干部发展成长。要选好配齐专(兼)职党务干部,把政治强、人品好、业务熟、作风正、有能力、群众信任、热爱党务工作的人选拔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要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实践锻炼等途径,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机关党委要充分发挥自身服务功能。主要是加强服务干部群众工作,继续认真开展职工思想状况调查,为局党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加强服务离退休党员工作,重视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积极组织开展向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党员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加强服务群团组织工作,支持群团组织有效开展活动。加强统战工作,认真落实党的统战政策,畅通与党外人士的沟通联系渠道,积极引导、支持他们为首都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五)要切实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严格落实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制度和规定,不断完善党员教育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通过集中学习、脱产学习、举办讲座、自学、在线学习等渠道,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党内表彰制度,每两年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建立健全服务党员长效机制和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创新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载体,结合履行岗位职责,通过开展党员承诺制、主题实践、建功立业、典型示范等活动,展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运用信息网络推进党建工作,办好机关文化网站,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开展党内交流,畅通党内信息渠道,使其成为服务党员、服务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平台。

    六、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树立首都检验检疫部门良好形象

   (一)坚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各级党组织要把服务群众、凝聚群众、教育引导群众作为重要职责,积极开展“走进基层、服务群众”活动。要进一步健全局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工作点制度,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畅通自下而上的问题反映渠道。对涉及全局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对重要干部的任用,应认真听取和尊重群众意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时间每年不少于两个月;领导干部要每年撰写1至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有食堂的单位一律在食堂就餐。

   (二)坚持求真务实。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带头真抓实干、破解难题。要大力整顿文风会风,提倡开视频会、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人数和开支,严禁租用豪华宾馆饭店开会,严禁组织会议代表变相旅游参观,内部会议严禁发放礼品。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严禁违反规定搞不切实际、增加基层负担的评比表彰,严禁领导干部擅自参加颁奖、剪彩、挂牌、奠基等活动。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以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坚持艰苦奋斗。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八项要求,进一步控制办公经费。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预算超标准修建办公用房,严禁违反规定购买、建造住房和配置用车,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对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要及时提醒、谈话、制止,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持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四)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进一步完善征求群众批评意见制度,自觉接受批评和监督。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重点内容;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依据。领导干部要勇于批评和纠正缺点错误,坚决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保护坚持党性原则的党员,维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七、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要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廉洁自律工作,狠抓党风廉政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防微杜渐、奉公守法、廉洁从政。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要坚持不断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要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规划。要积极倡导良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推动廉政文化建设。

   (二)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

   (三)要健全监督机制和权力运行监管体系。积极发挥纪检监察机构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大力推进决策程序科学化、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各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防范。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和监督。

   (四)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制度规定。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强化党政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要严格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廉洁自律五条规定,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提升社会满意度。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彻底清理“小金库”,完善重大项目联审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加强直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北京市委十届七次会议精神、北京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局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责任。有效履行保国安民职责,使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成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生力量和重要保障,是对全局党组织执政水平、领导能力和党建成效的重大考验和检验。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确保检验检疫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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