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2985名同志受到表彰。其中,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天初、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朱宝玉、山东省质监局稽查局一科科长马凤志等三位同志作为全国质检系统的杰出代表,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受到中央领导以及质检总局领导的亲切接见。他们为质检系统赢得了荣誉,为全体质检干部职工树立了学习榜样。
为了进一步弘扬伟大的劳模精神,深入推动质检事业科学发展,质检总局党组迅速下发文件,号召全系统干部职工向李天初、朱宝玉、马凤志等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学习。
一、充分认识开展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学习的重要意义,迅速掀起学模范、争先进的热潮
李天初、朱宝玉、马凤志等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取得了突出成绩。他们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集中体现了广大干部职工与时俱进、勇于改革的创新精神,知难而进、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刻苦钻研、埋头苦干的务实精神,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是激励广大质检人员团结奋斗、勇往直前的强大精神动力,是质检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的宝贵精神财富。
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活动,对于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质检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保证质检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形成学劳模、争先进的热潮。
二、紧密结合质检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扎实开展学模范、争先进活动
一要通过学模范、争先进,加强思想建设。开展学模范、争先进活动,首先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国务院表彰决定和大会倡议书等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事迹,大力弘扬劳动光荣、先进模范光荣的社会风尚,为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凝聚强大精神力量。同时,要与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质检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相结合,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相结合。要把开展学模范、争先进活动作为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的重要抓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加强党性锻炼,加强思想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增强做好质检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要通过学模范、争先进,努力增长才干。质检部门作为技术执法部门,要通过提高质检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保证质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开展学模范、争先进活动,要与增强质检人员才干、提升质检队伍综合素质相互统一,与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单位建设相互促进。要教育广大质检人员,学习先进模范人物科学严谨、精益求精的治学精神,根据“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习什么”原则,大力加强能力建设。要把学模范、争先进活动融入到推进“大质量”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开展“质量提升”及“检测工作整顿”活动的具体实践之中,加快工作方式、思维方法和工作机制转变与创新。
三要通过学模范、争先进,弘扬优良作风。要把开展学模范、争先进活动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高效、公道正派、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行业作风。要教育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发扬任劳任怨、埋头苦干作风,做到对质检工作无限热爱,对质检事业无限忠诚。要教育干部职工象先进模范人物那样,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始终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勤政廉洁无私奉献的公仆本色,树立起质检部门和质检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模范、争先进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质检系统各级各部门在组织开展学模范、争先进活动中,要注意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运用干部职工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和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与载体,努力增强开展学模范、争先进学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组织好对劳模事迹学习的同时,积极发掘本单位本部门的先进人物典型和模范工作事迹,通过召开思想座谈会、心得体会交流会,举行事迹报告会、工作演讲会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学习活动真正达到弘扬正气、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目的。要进一步加强对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高尚品德和崇高精神的宣传,大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将落实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学模范、争先进活动的有关情况,于6月5日前报质检总局直属机关党委(政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