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检机党[2010]10号
关于印发《2010年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属单位党委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直属党支部(总支):
现将《2010年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属单位党委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日
2010年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属单位党委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
2010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之年,也是湖南检验检疫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扩大消费需求、应对国外技术贸易措施、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必须准确把握国家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认识检验检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检验检疫部门肩负的重大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好各项检验检疫工作。
直属单位党委2010年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质检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党支部建设为重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为载体,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湖南检验检疫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思想组织保障。
一、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发展能力
1、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结合湖南检验检疫局实际,研究制定湖南检验检疫局党组《关于推进湖南检验检疫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全局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同时,结合制定《2010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按月编发《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指导篇目》,不断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和保障机制,确保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按照科学理论武装,以提高全局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把关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学习为组织建设的重要特征、以学习为组织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党员”为基础,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抓好经常性的理论武装,动员党员干部投身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来,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制度,合理组织党支部学习活动,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党员干部每周学习不少于1次,每半年写1篇读书心得,每季读1本好书,每半年举行1次读书心得交流,每年结合年终总结考核进行1次评选表彰;在此基础上,以党支部为单位的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12次,全局上下都要积极营造人人学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发奋学习、持续学习的浓厚氛围。三是继续做好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中央下发的《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结合自身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党员培训工作,落实常态化多样化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年内组织党员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1次集中培训学习,组织召开1次学习经验交流会,组织举办1次辅导报告或学习讲座,组织举办1次党课报告会。
(学习宣传委员牵头负责,党委办协助;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2、深化理论武装强化学习提高。坚持把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历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其对检验检疫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着重领会其中涉及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继续组织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今年的全国“两会”精神,联系实际,融会贯通,使全体党员干部全面了解把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时准确掌握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重大部署提出的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增强做好把关服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三是组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突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检验检疫时代精神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党员干部“为国把关、为民奉献”的意识,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系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不断深化。四是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引导党员既要向书本学习,又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提高党员干部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的能力。五是倡导大兴学习业务之风,抓好新知识新技能学习。以“质量提升活动”为载体,引导党员干部学习检验检疫专业知识以及有关的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现代管理等方面知识,拓宽知识面,了解和掌握先进专业知识,更好地为“质量提升活动”夯实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
(学习宣传委员牵头负责,党委办协助;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二、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着力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
3、以党支部建设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验检疫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结合湖南检验检疫局实际,研究制定湖南检验检疫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湖南检验检疫系统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贯彻实施。二是按照“四个着眼于”和“突出发展、注重运作、凝聚合力、弘扬正气”的总体要求,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着力从抓学习、促民主、建队伍、强基础、正作风、反腐败等6个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湖南检验检疫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坚强集体,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战斗堡垒,把党员队伍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先锋模范。
(专职副书记牵头负责,学习宣传委员和党委办协助;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4、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继续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继续组织党支部和党员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在质量提升活动中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和湖南“科学跨越、富民强省”战略目标相结合,与建设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工作目标相结合,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整改落实工作相结合,引导党支部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切实把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带动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质量提升活动中,协助局党组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不断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充实和深化整改成果,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地引向深入。
(专职副书记牵头负责,学习宣传委员和党委办协助;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5、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按照省直工委在省直机关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要求,以解放思想先导、科学发展先行、领导班子先进为基本要求,以“倡导四种作风(即,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求真务实的作风、艰苦奋斗的作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建设‘四型’机关(即,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争做六个表率(即,争作加强学习、勤于思考的表率,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表率,求实创新、推动发展的表率,维护团结、促进和谐的表率,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表率,严守纪律、清正廉洁的表率),促进富民强省”为总体目标,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高效、依法执政、公正透明、廉洁奉公的检验检疫党员干部队伍。一是抓好学习教育,打牢思想基础。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要对党性、品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进行自查,找准自身在党性观念、道德品行和表率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主题活动,联系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深入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强化实践锻炼,提升素质能力。引导党员干部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全局党员干部在活动中焕发出来的热情,及时转化为扎实工作、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
(专职副书记牵头负责,组织委员和党委办协助;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6、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促进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一是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密结合湖南检验检疫的实际,制定贯彻实施意见,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省直工委在湖南机关党建网上举办的新《条例》知识竞赛等专题活动,将新《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力求在强化职能职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务建设等问题上有新突破。二是以基础性工作为切入点,进一步推进“五个一”工程(即,配备一名专兼职组织员,建立一个党员活动室,建立一套完善的党建工作机制,使用一套党建工作软件,开设一个党建网页),不断完善党员管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三是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组织党支部书记进行岗位培训学习,提高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离退休党支部要根据离退休党员干部的特点和思想实际开展活动,不断增强独立开展活动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五是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力度,选送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省直党校学习培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把党员“入口关”,全面推行发展党员“预审制、票决制、公示制、责任追究制”,做好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强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党委办每半年要向党委会通报和公布一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委办年底要向各支部公布一次全年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各党支部每半年要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党费的收缴情况,做到全局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公开透明。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党员系统管理信息库建设和党费管理数据库建设。
(组织委员牵头负责,党委办协助;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7、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经常性的教育和管理。一是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以人为本,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做好深化改革中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党员干部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帮助党员干部解除困惑、心理疏导、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以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身工作。二是注重人文关怀,不断完善服务党员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运用多种有效形式从思想、工作、生活上为党员排忧解难,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打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是继续做好维稳工作,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维护团结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切实抓好防范工作,做好敏感日期的维稳工作,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各种内部矛盾,把做思想工作同化解矛盾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消除不和谐因素,使机关风气良好、关系融洽、团结向上,确保和谐稳定。五是年内组织召开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创建工作)会议,总结近几年来的思想政治工作,包括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的工作经验,提出新的目标任务,表彰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继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论文征集活动,从中挑选优秀论文报送总局参加评选活动。
(专职副书记牵头负责,学习宣传委员和党委办协助;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8、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建立党支部工作考评制度。一是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以深化绩效管理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由局党组统一领导、直属单位党委直接抓、各支部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支部书记由部门党员行政一把手兼任,实行一岗双责,重点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各支部的贯彻落实。二是探索建立党支部工作考评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目标要求,建立动态台账,积极探索党支部工作量化管理模式,以党支部工作台帐为主要的考评依据,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平时考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党内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实行对党支部工作考评制度,把党建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全体委员的作用,积极主动向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报告工作,及时听取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专职副书记牵头负责,组织委员和党委办协助;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9、创新方法载体,增强基层组织活力。一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组织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工作联系点的作用,直属单位党委在全局各党支部中选择1—2个党支部作为创建点,有针对性地指导支部开展创建工作,开展交流活动,努力把创建点办成示范点,不断提升创建工作质量,为创建省级党建示范点打基础,引领带动全系统的党建工作。二是创新活动载体,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强化活动效果,强化支部自主意识。各党支部要按照省直工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党员参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党建主题活动,激励党员干部在推进湖南“富民强省”战略中奋发有为,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三是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搞好湖南检验检疫局门户网“党建政工”主页工作平台建设,创新工作手段,提高工作效能。
(专职副书记牵头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委员和党委办协助;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10、加强党务干部自身建设,拓宽党务干部工作视野。一是进一步加强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委托省直党校举办一期党支部书记专题学习培训班,强化党务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加强直属党委自身的建设,组织党委委员和部分支部书记外出到先进单位参观学习交流,拓宽党务干部视野,提高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专职副书记牵头负责,党委办协助;各党支部配合实施。)
三、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内民主,着力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11、深入推进党务公开,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一是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规章,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增强党员干部主体意识、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二是深入推进党务公开,不断完善党内情况通报、重要事项征求意见制度,及时公开党内信息,增强对党员普遍关注的干部任用、重大开支、事业改革、党费管理等事项的组织工作透明度;畅通民主监督渠道,拓宽党员主动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向本支部党员报告工作和按规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三是创新“三会一课”内容,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内活动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党员的合理需求,畅通利益诉求渠道,鼓励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积极营造浓厚的党内民主氛围。四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直属党委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协助局党组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召开一次以检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突出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会前服务准备工作,制定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的方案,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对各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支部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效果。
(专职副书记牵头负责,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和党委办协助;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12、深入开展“五好”创建活动,争先创优表彰先进。一是组织开展争创“五好”党支部活动(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以开展“党员增素质、支部增活力、岗位当先锋”为主题争创活动,大力倡导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作风,引导党员干部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激发党员的先进性意识,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积极开展纪念建党89周年活动。同时开展党内表彰活动,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同时,积极组织参与省直工委组织开展的评选表彰活动。并组织开展“走进党的诞生地,重温党史;走进世博会,感受中华崛起”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受到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代表到上海参观学习,重温党的历史、了解世博知识,激发爱党爱国主义的热情,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专职副书记牵头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委员和党委办协助;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四、大力加强机关党的作风建设,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
1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促进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2010年全国质检系统和湖南检验检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二是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针对性地创新方式、丰富内容,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核心价值观、廉洁从政教育,运用正面先进典型示范引导、负面典型警示教育的手段,组织开展典型示范和典型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认真组织落实局领导上廉政党课制度。
(纪检委员牵头负责,党委办协助;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14、以廉政文化建设进机关为重点,深化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和省直工委统一部署安排,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培养优良的机关作风为目标,以弘扬廉政精神为主要内容,以举办廉政文化进机关系列活动为主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单位、进家庭,抓好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树立廉洁意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氛围,凝聚精神力量,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在全系统开展格言警句征集活动。
(纪检委员牵头负责,党委办协助;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15、深入推进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一是积极促进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上走在前面,按照省直工委统一部署安排,以“服务经济促转型、服务企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廉政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纪律,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强化依法行政施检秩序的规范管理,强化党员干部的作风培养和监督。二是针对省作风办组织开展的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学习实践活动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特别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务求取得实效,优化检验检疫工作环境,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检验检疫形象。
(党委办牵头负责,纪检委员协助;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16、以“质量提升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积极落实总局党组和本局党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关于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有关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国家关于质量工作的大政方针上来,动员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质量提升活动中,围绕质量提升活动的总体任务,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努力把产品质量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把检验检疫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党委办牵头负责,纪检委员协助;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五、加快推进大质检文化建设,着力构建文明和谐机关
17、以文化建设创新文明创建工作载体,不断提升文明创建工作力度。一是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争创“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根据文明创建工作安排,开展以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满意在检验检疫为目标的新一轮文明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同时,认真组织做好局机关创建省文明单位申报工作,力争实现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加快推进大质检文化建设。按照建设大质检文化的要求,围绕建设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的工作目标,积极主动地融入到质检工作大局之中,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湖南质检两局的文艺联欢、球类比赛、文化交流等各类联谊文化活动,增进两局的相互了解,促进两局团结融合,增强质检工作合心、合力、合作,推动质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深入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经常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做好稳定工作,打牢党员干部职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促进和谐思想基础,形成和谐、融洽、健康向上的党内和谐局面,并以党内和谐带动机关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四是不断创新载体,大力加强检验检疫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具有检验检疫特色的文化活动,打造团队精神,促进党员干部身心健康,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干事创业之风。五是文明创建要在提质、深化和创新上下功夫,把和谐机关建设、检验检疫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丰富文明创建的形式和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文明和谐的创建水平。
(专职副书记、青年委员、群工委员牵头负责,学习宣传委员和党委办协助;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六、充分发挥群众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增强内部凝聚力,为推进湖南检验检疫科学发展凝聚智慧力量
18、做好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充分发挥工青妇在联系群众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自身特点,支持工青妇创造性地独立开展工作,发挥其在服务中心工作、凝聚鼓舞人心、活跃文化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作用。一是深入开展“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等主题活动,深化“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等创建活动。二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支持工青妇组织举办庆“三八”、庆“五一”、纪念“五四”、庆祝建国等系列活动,以具有吸引力和感召力的检验检疫文化为载体,陶冶道德情操,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品位,不断增强内部向心力、凝聚力。三是深入开展“送温暖、办实事”的激励、关怀、帮扶活动,积极为困难职工送温暖,坚持“三必访”(住院、丧事、特殊困难)制度,积极帮助困难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对干部职工实行人文关怀,关心和解决党员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加强对青年团组织的领导,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搭建检验检疫年轻人茁壮成长的工作平台,激励青年团员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充分发挥好青年团员突击队和生力军的作用。
(青年委员、群工委员牵头负责,党委办协助;组织工会、妇委会、局团委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