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的修订,对代理报检企业明确了管理的要求,对于促进这一服务性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代理报检行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是依法注册登记,取得代理报检的法律资格。根据《商检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办理报检手续的代理人应当在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是一项行政许可,也是代理报检企业获得代理资格的准入证。代理报检企业只有经检验检疫机构对其法人资格、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等审查,取得许可,才能从事代理报检业务。
二是合理审查报检资料、诚实信用开展代理业务。《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代理报检企业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合理审查不是现场勘验、技术鉴定或者检验,而是在代理报检企业具备的知识能力范围内可以进行的审查,如单证是否明显虚假、货物是否真实存在、报检资料是否齐备、委托事项是否违法等等。
三是遵守法律规范,履行法定义务。《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代理报检企业规定的法定义务,代理报检企业必须履行。除完成注册登记、合理审查报检资料外,还应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履行对实施代理报检业务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建立和完善代理报检业务档案的义务,真实完整地记录其承办的代理报检业务、将检验检疫收费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的义务、接受检验检疫机构两年一次的例行审核及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对代理报检企业的代理报检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等义务,完成联系和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代缴纳检验检疫费、领取检验检疫证单等事项。衡量这些义务是否履行的依据就是规范、完整、齐备、准确的代理报检业务档案。
四是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真正做到时时处处为委托人考虑,将委托人的报检事宜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做,才能最终赢得进出口企业的认可。在内部管理制度中,笔者以为建立报检专用章的管理监控制度尤为重要,切忌防止个别代理报检员一章在手、跑完“飞单”,而使委托人的利益受损。同时代理报检企业要加强对公司报检员管理,加强代理报检业务的监控检查,为此,代理报检企业要按照要求建立、完善报检业务台账、业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