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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合同陷阱

2010-06-18 17:19: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事由4月1日,消费者尧先生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展厅看中一款价格为29.89万元的小轿车,希望通过按揭方式付款购买。

   当时销售公司对尧先生承诺:预付20%首付款之后,就可以每月按揭购买该款小车。尧先生当天交付了预付款1万元,并与该公司签订了购车合约书。购车合约书上明确了尧先生已交付预付款1万元,需预付20%首付款后方能提车,之后按揭付清车款。

   当尧先生去提车时,销售公司却告知他必须支付30%的按揭款才能购买此款车。尧先生当即表示无法接受,如果销售公司不能兑现当初的承诺,他要求该公司退还其全部预付款1万元。而销售公司却说双方已签订了购车合约书,预付款不能退。

   通过有关部门调解,销售公司终于明白,口头承诺也是双方达成的协议,同样产生法律效力。最终,销售公司同意全额退还尧先生预付款1万元。

    【点睛】近年来,购车消费纠纷呈上升趋势,主要体现在购买合同纠纷上。商家常常制订一些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让消费者陷入合同陷阱。像尧先生这样的情况,虽然合同协议上写明了付款方式,但是却没有写明如果商家单方面违约,需承担什么责任,这就让商家有空子可钻。

   在此提醒消费者,在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时要逐条认真阅读合同,多留个心眼,多问些为什么,防止商家设置合同陷阱。《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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