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通知公告>>

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09年8号《关于诺基亚部分手机充电器存在安全隐患的警示通告》

2009-12-04 17:12:48 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9年8号

关于诺基亚部分手机充电器存在

安全隐患的警示通告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获悉,部分与诺基亚手机一同出售的特定型号(AC-3E、AC-3U、AC-4U)的充电器存在安全隐患。该充电器的塑料外壳可能会松动并脱离,使得内部件外露,如在此情况下接触到正在充电过程中的充电器,可能引发触电危险。到目前为止,诺基亚尚未得知任何由这些充电器引发的意外或者伤害事件。

   根据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作出的说明,这些型号的充电器未曾在中国内地或香港市场上出售,但存在境外购买后携带或其他渠道进入的可能。

   为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现发布部分诺基亚特定型号(AC-3E、AC-3U、AC-4U)的充电器存在安全隐患的风险警示通告:

   一、诺基亚公司已自2009年11月9日起启动了相应的手机充电器置换计划,消费者如从其它国家/市场购买了上述型号充电器,请登录http://chargerexchange.nokia.com查询(如有问题可拨打热线4008-800-123寻求帮助)。当发现使用充电器属于置换范围时,请停止使用并联系诺基亚公司进行免费置换。

   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加强进出口检验监管,对类似的手机充电器进行检查确认,以保证产品安全。

    三、消费者因使用上述型号手机充电器受到伤害的,请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