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质量网3月13日讯 近日,本网“维权在线”(http://www.12365hn.com/feedback.ph)接到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小天鹅洗衣机发生自燃”,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记者了解到,租住长沙工农新村14栋的李先生春节期间不在家,身在外地的他接到邻居的电话,告之家中阳台发生火灾。经消防人员勘查现场,初步认定这起火灾是由放置在阳台上的小天鹅洗衣机发生自燃引起的。
“小天鹅的售后人员来看了现场,却称‘这台洗衣机已经使用10年,超过了保质期,厂家没有任何责任’。”李先生告诉记者,厂家要他提供由消防部门出具的“洗衣机是起火点”的证明,可具体线路鉴定的手续十分繁杂。“现在房东找我赔洗衣机的钱,洗衣机过了保质期厂家不负责,可是我使用这台洗衣机都还不到一年时间,真是窝火!”
记者随后联系到小天鹅售后服务部。主管周先生解释,国家规定的洗衣机报废期是8年,李先生的洗衣机已经使用了10年,早已过了保质期;此外,李先生也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起火点是洗衣机,不排除有用户自家线路故障或使用不当等问题存在,所以,厂家没法给予赔偿。
又气又恼的李先生很无奈,他说,当初租房的时候,他与房东签定了一份由房东自拟的合同,其中列出了一份家具清单,清单上只写明房内家电的名称、品牌和数量,并没有写明“保质期”。而现在,房东认为是李先生使用不当造成洗衣机烧坏,应该由他承担赔偿费用。
“家电也要注意保质期”,李先生说,“平时选购食品时,才会特别留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和李先生一样,不少消费者也很少关注家电的保质期,大部分家庭中超龄的家电仍在使用,更甚有家庭称“80年代购买的电视机还能使用,质量还蛮好”。
针对“家电保质期”的问题,记者从湖南省质监局标准处了解到,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出台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简称《通则》),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给家电规定了“退休”年龄。该《通则》要求生产厂家要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用期限,并规定安全使用期限从消费者购买之日计起。在厂商标明的安全期限内,消费者正常使用家电产品时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都将由厂商承担。
附: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参考
彩电8—10年
电热水器8年
电冰箱12—16年
电饭煲10年
空调器8—10年
煤气灶8年
洗衣机8年
电吹风4年
个人电脑6年
微波炉10年
电风扇10年
吸尘器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