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检专题>>“质量和安全年”专题>>

质检总局全面部署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2009-03-02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综合中国国门时报 中国质量报消息  (张晓东 记者马冬梅)2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的全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视频会议上,就今年质检系统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勇作动员讲话,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支树平作具体部署。总局副局长刘平均,党组成员王炜、孙大伟、张沁荣出席大会。

   王勇指出,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定,今年在全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实际情况做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也饱含着对质量安全工作的深切期待。在全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全系统一定要高度重视“质量和安全年”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把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作为当前全系统的首要任务。各级质检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机构,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要把2009年作为质量提升年、质量宣传年、质量建设年、质量整治年,成为打基础、作贡献、树形象之年。

   王勇强调,各级质检部门要充分利用“质量和安全年”这个平台,把质检系统各项整治工作都纳入到活动之中,落实好质检系统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抓住这个契机,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提升基层实力;要通过这个活动,推动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推动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要创新活动载体,加大质量工作的宣传力度,使质量安全年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诚信意识。要通过全系统扎实有效的行动,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稳外贸”的目标作出贡献。

   今年,质检系统将通过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努力实现全民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质量观念进一步增强,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企业质量责任意识普遍提高,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和政府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力争杜绝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对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推动扩大内需、稳定外贸、优化结构、促进增长目标的实现。

   支树平就全系统抓好“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他指出,总局党组非常重视这一活动,成立了由王勇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完善了工作机制,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王勇局长报告中对抓好“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提出的要求,就是全系统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总动员。总局党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重大机遇、重要抓手,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从宏观着眼,从微观入手,重点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抓好质量安全的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质量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宣传质检工作,宣传一批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重质量的企业、曝光一批质量违法行为。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到“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来。

   二是要抓好质量安全的责任落实,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总局机关和两委要做好质量提升规划;推动各地政府进一步重视质量工作,全面开展质量兴市和质量兴省活动;动员行业协会、学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积极参加“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加强质量理论和方法研究,开展质量状况调查和宣教、咨询工作;要充分发挥企业提升质量的主体作用,履行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质检系统的职能作用,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三是要抓好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发生。要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农资、建材、装修装饰材料和絮用棉打假和家电下乡专项打假等行动,开展进出口商品集中整治。

   四是要抓好质量基础建设,不断提高质检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作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

   支树平最后要求全系统所有单位、所有部门都要积极、主动参与“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总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地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取得实效。

   总局机关全体干部、两委、在京直属挂靠单位及各级质检部门相关负责人共计13900人参加了视频会议。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