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渡重洋、细心包裹、精心伪报……一心想蒙混过关,却还是没能逃过国门前海关的“法眼”。11月5日,杭州海关下属机场海关从快件渠道查获一根顶着“鱼杆”名义非法邮寄进境的非洲象象牙雕刻品,这是该关今年以来首次查获非法邮寄进境的整根象牙制品。
11月5日,杭州机场海关国际快件监管中心的查验关员正在对当天到达的进境快件进行X光机检查。此时,一票从美国进口、申报品名为“鱼杆工艺品”的进境个人物品,引起了海关关员的注意。机检图像显示,包裹内有一根粗粗的弯月状物体,外形上一点也不像“鱼杆”,倒是与象牙的外观颇为相似。开拆细查,海关关员从一堆泡沫塑料和空气填充物中,发现了一整根经过精雕细琢的象牙工艺品。
11月6日,经上海濒危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这根象牙雕刻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境的非洲象象牙制品。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以及我国《海关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的规定,没有相关允许进口的证明,禁止贸易、携带和邮寄非洲象物种和制品进出我国国境。一旦查获,当事人轻则受到海关行政处罚,重则会因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这起非法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俞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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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非洲的非洲象,主要分布在除北非以外的苏丹、津巴布韦、肯尼亚、乌干达、坦桑尼亚、埃塞俄比亚、喀麦隆、扎伊尔、刚果等东、中、和南部非洲国家。1973年,在华盛顿签署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中,野象(象牙)被列为绝对禁止贸易的物种。世界上先后有150多个国家加入该公约,我国于1981年加入该公约,是该公约的第63个签约国。
根据最高法院2000年9月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走私价值10万元以下的象牙及其制品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价值20万元以上的象牙及其制品即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