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通化县大川平贝母被列为全国第五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经连续3年的检测显示,大川平贝母各项指标符合外贸部《药用植物及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WMZ--2001)的要求;卫生指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标准。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正式批准通化县大川平贝母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标志着通化县大川平贝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命名的产品。某种产品一旦成为地理标志产品,其他区域以外的生产者就不得使用该产品的专用标志。此外,地理标志产品在国际上也是被承认和受保护的。大川平贝母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保护后,知名度将进一步扩大,形成更大的产业优势,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据悉,大川平贝母备受客商青睐,产品销往广州、河南、河北、安徽、浙江等20几个省市和地区。(通化县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