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陕西省富平县质监局立即启动食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乳制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和省、市质监局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乳品企业质量监管力度,确保全县乳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
高度重视,立即行动。9月12日,在看到“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报道后,富平县质监局一方面安排执法人员对市场上销售的8月6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做下架封存处理,目前没有发现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另一方面部署开展对全县所有奶粉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奶源采购台账、进货检验记录、添加物质清单,原材料仓库是否含有三聚氰胺等情况;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超范围添加物质,加工过程是否严格执行规范要求;同时还加强了对企业的原料奶和成品奶粉的质量抽查,9月13日,根据省、市质监局安排,对县域内7家乳制品企业生产的2种奶粉11个批次进行了抽样,并于当天17时前送到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统一进行检验。
驻厂监管,落实到位。9月18日,渭南市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富平召开。会上,市质监局马春年局长传达了国家质检总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指出,为保证辖区内乳品质量安全,对每个乳制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管员,并对驻厂监管员的职责提出了严格要求。会议结束后,富平县质监局立即派出11名监管人员到达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驻厂监管,严格监督企业对原料奶进行入厂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严格监督企业生产过程控制,确保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监督企业产品出厂把关,企业每天生产的产品必须由驻厂监管员抽样,统一送往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测,每批必须检验三聚氰胺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测项目,每一批经检验合格乳制品必须经驻厂监管员签字后,方可出厂销售。
严明纪律,形成合力。富平县质监局多次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理好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各项要求,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以及省、市质监局有关加强乳品监管的通知精神,要求系统干部职工:一是吸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县域内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二是取消节假日,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在各自的岗位上切实负起应有的责任。尤其是驻厂监管人员,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做好抽样、检验、签字、日报等工作记录,把好生产关,确保驻厂后企业生产的乳制品质量安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