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008年1―10月,大理州质监局组织各县(市)质检部门对州内现有22家水泥企业中21家企业的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查。
从检验中发现,高等级水泥产品主要是新型干法旋窑企业生产,因熟料等级高,混合材掺量控制严格,为此各种指标都很稳定;而低强度等级的水泥产品,由于工艺水平高低不一,在混合材料选定和掺加量上不加以严格控制,时有多掺、乱掺现象发生,使得出厂水泥富裕强度合格率偏低。还有个别企业为寻求提高水泥产量或单一提高水泥强度值,在选用助磨剂方面,不严格执行GB175―2007标准要求,致使水泥产品中氯离子含量也有超标情况发生。
质监部门还透露,大多数水泥企业都建立了产品出厂确认程序,但还有部分企业这方面工作并未做到位,使水泥产品在出厂管理上出现一些混乱现象,如每个批次编号、吨位、库号与检验报告难以对应;还有的企业未等检验结果出具或出厂通知单未签发就开始发放水泥,这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
水泥产品是纳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多年来随着大理州水泥生产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管理的不断完善,产品质量得到稳步提高。
目前,大理州水泥企业大多进入水泥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时期。质监部门呼吁水泥企业以此为契机,在今后的质量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GB175―2007标准组织生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