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近日,该局出台《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后处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后处理工作效率,增强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积极探索建立权责明确、程序明细、时限明晰的监督抽查工作闭环新机制。
《后处理规定》是根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质监局《关于将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移送查处的规定(试行)》,结合以往后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质量问题的分类、职责分工、处理程序做了明确的规定,通过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规范,使后处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操作。(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