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目前,济宁全市已有700多辆汽车加装了车用瓶,致使车用气瓶不安全因素大量增加。为吸取外省部分城市由于管理滞后造成改装、充装环节安全质量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频发的教训,保证车用气瓶的安全使用,该局决在全市范围内展开车用气瓶专项整治工作。
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以及国家局、省局有关文件规定,济宁局结合济宁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车用气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济宁市车用气瓶专项整治现场办公会”,部署了济宁市车用燃气气瓶专项整治工作,讲解了车用燃气气瓶使用登记程序和安装监督检验要求。
会上,市局副局长刘建华指出,希望通过召开车用燃气气瓶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使用登记程序、规范管理规则,质监部门和充装企业协调配合,保证车用燃气汽车产业健康安全的发展。他要求,质监部门要及时为企业做好服务指导,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履行职能,定期汇总通报;检验机构及时受理申请,落实检验检查,加强对充装企业的技术指导,做好企业的义务宣传员;各车用气瓶的安装改造、充装企业也要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完善安装质量检验体系,加大对技术人员的教育培养,强化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会后,参会人员还现场参观了车用气瓶安装企业。
目前,济宁局开始对全市在用气瓶积极进行整改并对气瓶使用登记建档,对无安装许可证单位安装的车用气瓶不予办理使用登记,对已实施非法安装的车用气瓶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并补齐有关技术资料,否则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处罚并责令停止使用。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仅有一间公司取得了车用气瓶安装资格,另有两家单位的申请已被济宁局受理,准备接受评审。(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