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健康资讯!
当前位置> 健康资讯>公益·资讯> > 《纳豆激酶制品》团体标准发布 和治友德主导起草

《纳豆激酶制品》团体标准发布 和治友德主导起草

2025-02-07 15:48:15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显示,由天津和治友德制药有限公司主导并作为起草单位,该公司董事长韩金明、副董事长鲜胜等作为起草人,中国保健协会作为归口单位的《纳豆激酶制品》团体标准(T/CHC 1013—2024)发布。

根据《中国保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纳豆激酶制品》团体标准经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等标准制订程序,并通过中国保健协会批准,予以发布,该团体标准于2024年8月23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纳豆激酶制品的技术要求、净含量、生产加工过程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适用于以纳豆/纳豆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制得的纳豆激酶制品。

天津和治友德制药有限公司作为全球健康产业企业,积极起草制订工作,为团标建立贡献智慧与力量,并在起草单位名单中位列第一名,韩金明在起草人名单中位列第一名。

据了解,团体标准是指由团体按照自己(团体)确立的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采纳,并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团体标准不仅能提升企业竞争力,在同行业竞争中获得优势,而且可以作为第三方机构认证或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团体标准还有助于提高企业及其产品的信用和权威性,在用户采购或企业合作洽谈中,更容易获得客户、投资方或合作方的认可,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多年来,和治友德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通过高水平、高标准的管理,持续打造诚信和谐的事业平台。未来,和治友德将持续培育企业新质生产力,持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责任编辑: 陆明 )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微评 Micro comment

热点新闻 hot news

企业动态 dyna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