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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劣药“麦甘桔颗粒”!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被罚44.78万元

2022-10-25 16:10:15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聂聂)近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麦甘桔颗粒”,被罚款44.78万余元。

信息公开表显示,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麦甘桔颗粒(批号:210910)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规定,符合《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应定性为劣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玄麦甘桔颗粒(批号:210910)270.1箱(324120袋),没收销售玄麦甘桔颗粒(批号:210910)的违法所得47799.50元,处违法生产、销售玄麦甘桔颗粒(批号:210910)货值金额的三倍罚款447801.27元。以上罚没款共计495600.77元。


图片来源:四川省药监局官网

(责任编辑: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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