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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老年人诈骗案之——虚假保健品

2022-10-12 16:37:01 来源: 西安高新检察

被告人李某、张某伙同另外5人(以上五人已判决)在某山庄以组织老年人听讲座为名,谎称免费为听课的老人们体检,用伪造的体检报告欺骗老人们癌细胞值偏高,使老人们产生恐惧心理,借机向老人们推销干细胞、肽小分子营养液,编造该营养液有防癌抗癌的功效,将原本价格低廉的营养液以每盒5800元的价格出售,骗取老年人钱财。

被告人李某冒充德国留学回来的医学博士给老人们授课并推销产品。被告人张某是司机,主要负责接送工作人员,送买药的老人回家并收取货款。

法院判决二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李某、张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二被告人及其同伙系共同犯罪,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共同造成了被害人的损失,并且该团伙多次以相同的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二被告人对整个团伙的诈骗手段及运作模式均明知,仍积极参与,即使只实施了部分行为,也应对共同犯罪所造成的全部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索律师,本案诈骗的对象为老年人,从量刑分析一下与普通诈骗有什么不同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以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四款明确规定,诈骗扶贫款物;骗取老年人财物的,从严惩处。本案中,因为诈骗对象为老年人,法院在量刑上也酌情从重处罚。

律师建议

1.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谎言,管好自己的钱袋子,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2.平时多关注新闻媒体,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法,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

3.不要参加所谓公司提供的讲座、免费旅游、免费茶话会及免费参观公司经营等活动,防止受骗。看病、买药到正规医院、正规药店。

(责任编辑: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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