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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被罚款4万 法定代表人被禁业10年!

2022-03-25 21:32:06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星赫)3月25日,广东省药监局公布的一则处罚信息显示,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化妆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同时其法定代表人邢腾泽被禁止10年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据了解,赛因公司于去年5月生产了200盒批号为JAK030602F的“TOURAN透然净颜套”产品,内含单品“透然靓肤液”被检出标签/备案凭证未标示的成分水杨酸,产品的pH值不符合标示的执行标准(QB/T 2660-2004),在新疆出现了使用该款产品引发不良反应的报告。其中,涉案产品已销售200盒,留样1盒,售价48元/盒,违法所得9600元,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没收。此举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另外,在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过程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邢腾泽在提供《情况说明》时,先否认生产销售了问题产品,后又承认,属于提供虚假证据、妨碍调查。同时,赛因公司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也已过有效期。

该公司上述行为也违反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规则》(粤药监规执法[2021]1号)两项从重处罚情形的规定。

3月22日,广东省药监局作出处罚决定,对赛因公司罚款4万元,对邢腾泽作出10年内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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